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协会成立于2025年,是由在湛江市从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及设备制造、经营销售,环境科学研究、咨询服务、教育和培训,污染设施运营和管理,环境保护相关产品及洁净产品的生产、销售,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环境检测服务,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区域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湛江市5A级行业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目前拥有会员单位430余家,并通过副省级城市的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系着数千家环保企业。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组成。秘书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日常工作机构。湛江协会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按照国家出台的新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流程,规范办事程序,通过投资建设协会网络服务平台,将协会所有为企业、政府服务的项目纳入服务平台管理,并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程序固化在系统中,落实公平公正、信息公开的办事原则,更好更快捷的为会员企业和政府提供服务。
我会与我国改革开放及环境保护事业同起步、共发展,是我国环保事业的积极参与者、推动者、开拓者。新时期,我会将在市生态环境局和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大力支持、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携手各会员企业,坚持以党建和组织机构建设为保障,继续强化“四个服务”,在为政府提供建议、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更好地提供服务,紧密团结和凝聚广大环境科技工作者,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深圳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会宗旨:拥护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国家、省环境保护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指导下,为促进我市环保产业的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和经济建设协同发展服务。

业务范围
(一)积极协助政府制定我市的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收集、统计、分析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出版环境保护产业刊物,建立和维护协会网站,发布行业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技术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
(三)制定我市环境保护产业的《行业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规范企业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四)积极组织技术攻关,开展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技术的推广推荐活动,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的技术评估、技术鉴定和行业评优等活动;
(五)积极组织国内外的环保行业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环保展览会、展销会、产业和技术论坛等;
(六)受政府委托,对企事业单位申请环保相关资质进行前期审查及后期管理;
(七)受政府委托,组织相关的环保项目专家咨询、评审、评估工作;
(八)组织与环境保护产业相关的人才、技术、职能、管理等培训工作;
(九)推进和发展环保公益事业,积极组织环保公益活动;
(十)受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承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